霍衍来吃了一顿晚饭,说了他后期要出国公干的事情,然后就急匆匆地回去了。
阿檀习惯了他以前无所事事在四合院插科打诨玩闹的样子,乍一见他这般正经上进,一直没适应过来,突然之间就有些怅然若失。
祁牧洗完澡回来,见她呆呆地托着下巴,坐在地板上,顿时有些挑眉,俯身将她抱起来,握住她冰凉的小脚,低沉地说道:“地上寒气重,不要贪凉。”
“哦。”阿檀乖乖地伸手抱住他的脖子,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然后就将小脸埋进他的胸口不动了。
祁牧被被撩拨的心有些乱,见阿檀亲了以后,装鸵鸟了,顿时莞尔,吻了吻她的发梢,声音柔和地问道:“怎么了?”
阿檀在他怀里撒娇地摇了摇头,糯糯地说道:“突然就有些伤感,霍衍那样的世家子弟,以前过的多么的随意所欲,如今算是把前面二十多年的逍遥都尽数还回去了,这世间人就没有自由的。”
祁牧见她如今这样多愁善感,顿时有些失笑,伸手宠溺地揉着她的脑袋,说道:“自由都是相对的,你若是有那时间伤感,不如多想想我们未来的日子,想想什么时候要个孩子合适?”
阿檀呆呆地抬起脑袋,看向他,哑口无言。
要孩子。
祁牧见她小脸巴掌大,粉嫩莹白,乌黑的大眼睛像是盛着两汪泉水,说不出的可爱动人,顿时喉结滚动了一下,有些难以克制地吻了上去。
一个干燥到几乎要烧起来的热吻,阿檀被他吻的浑身燥热,不知怎么的就被他抱到了床上去,两人抵在柔软的大床上,紧紧地依偎。
“你想要一个孩子吗?”阿檀小脸红的都要烧起来,声音也娇娇的,像是在撒娇。
“以后再要孩子,现在不急。”祁牧声音暗哑,其实他并不是特别盼望孩子的到来,想跟阿檀多过几年的二人世界,所以他开始做避孕措施了。
“哦,好哒。”阿檀欣喜地点了点头,她也还年轻,并不想那么快生宝宝,事实上,她自己想一直做祁牧的宝宝。
“宝贝,这几年,就我们两,好嘛?你想做的事情,我陪你去做。”祁牧在她耳边低哑地说道。
阿檀内心甜如蜜,点了点头,眼波流转地看着祁牧,惹来男人炙热的视线。
祁牧俯身一言不发地吻住她,力度大得似乎要将她揉碎。
阿檀嘤宁了一声,娇娇弱弱地受着。
婚期一天天地在逼近,因去的是免签的海岛,所以签证没有什么问题,祁牧将婚礼的名单拟定了出来,让阿檀再添补一些。阿檀见大部分都是祁牧那边的亲戚,自己这边亲戚姑姑和二叔早已成陌路人,母亲那边的亲戚在她幼年的时候就不来往,想来想去,她竟然不知道该邀请什么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是不是要找个伴娘?”阿檀问着祁牧。
“嗯,要的,可以多找几位伴娘,你有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吗?小学到大学的都可以?”祁牧有些心疼,他这边尚且能邀请不少的朋友亲戚,阿檀那边自他父亲病逝以后,都没有亲戚来往了。
“我想想,我同学中还有谁没有结婚的。”阿檀上了自己多年未登陆的qq,然后在班级群里翻着同学的名字,看到明筝的名字以后,有些沉默。
这是她小学到初中最好的朋友,高二那年,明筝随着家人离开了滨海,她那时已经跟严桓订婚,然后天真地想做最完美的名媛,对自己和朋友都要求甚多,而明筝一直是最野的性格,讨厌各种的约束,甚至在她面前抨击过严桓。
后来两人就渐行渐远,只是如今想来,她结婚想邀请的人竟然只有她。
阿檀看着小学、初中班级群里早就不认识的同学们,点开明筝的对话框,给她留言。
“我六月一号结婚,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阿檀看了看时间,还有一周就是婚期,这时候未必能联系得上明筝,她自己也是多年不上qq的。
阿檀低低地叹气,想着实在没办法,就请舞阳当她的伴娘。
“阿檀?你要结婚了,是跟严桓吗?”意外的是,明筝很快就回了消息。她的头像还是初中时用的印章图案,上面刻的是篆体的筝字。
阿檀呆了一下,突然联系上多年没联系的人,有些紧张,打了一行字,又删除,最后只简单地问道:“对,我要结婚了,不是严桓。”
明筝很快就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过来,帅气地说道:“来。”
阿檀看着那简单的字,垂眼一笑,这就是阿筝啊。
阿檀:“我没想到,你居然还用qq,我一开始没指望能联系上你。”
明筝:“嗯,习惯了每天都上来看一眼消息。”
阿檀哑然,每天都上来等留言消息,明筝是在等什么人吗?阿檀莫名地想到初中时,她还在埋头苦读的时候,阿筝每天都翘课谈恋爱了,对方是年级第一的学霸,阿檀记忆里是个清俊毓秀的少年,比较沉默寡言,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阿檀对他的名字印象很深,叫林子瑜,因为对方每次都是以接近满分的成绩拿到年级第一,后来林子瑜去了哪里?阿檀发现自己说不上来,她那时候一心扑在学业和严桓身上,忽视了很多东西。
好像阿筝离开以后,林子瑜这个人也消失在了人海里。
阿檀点开群,发现果真找不到林子瑜这个人。
阿檀:“你能做我伴娘吗?若是可以的话,我给你准备一下伴娘服。”
明筝:“嗯,我还没结婚,你给我一个地址,我安排一下,这周末飞回来。”
阿檀:“你在哪里?”
明筝:“爱尔兰,高中那年随着我妈来的。阿檀。”
对方停顿了许久。
阿檀:“嗯?”
明筝:“你后来,见过林子瑜吗?”
阿檀沉默了一下,说道:“没见过。”
明筝:“你加一下我的微信,我马上有个演出,没办法跟你细说,等我回国详聊。”
阿檀加了她的微信,然后将帝都四合院的地址给了明筝,明筝没有再回复,许是忙去了。
阿檀看着明筝的微信,她的朋友圈内容很单一,像是单纯的记录,阿檀诧异地发现她最新的一条消息是古典乐的全球巡演柏林站。
阿檀搜了一下乐队,百度百科跳出来一连串,几乎都是“令人惊艳的大提琴手”、“最唯美的古典乐二重奏”……
跳出来的照片大部分都是演出的图片,照片上的明筝穿着茶色的长礼服,闭目拉着大提琴,五官明艳恬静,跟年少时的影子渐渐重合。
阿檀震惊,内心不知为何有些酸涩,年少时明筝无数次跟她吐槽她最讨厌的就是大提琴,说她母亲从小就高压逼着她学习古典乐,明筝从未在学校登台表演过,所以阿檀以为她只是会拉大提琴,却不知道多年后,她拉的这么出色,已经拿下无数的青年大奖,跟名气斐然的钢琴家组成二重奏,发行的古典乐专辑全球畅销。
而网上似乎说她跟合作的钢琴家夏夜是情侣?
阿檀想到明筝问她是不是见过林子瑜,顿时低低地叹气。
联系上了明筝以后,阿檀又是欣喜又是惆怅,还特意去百度了明筝的过去经历,发现她高中随着她母亲去爱尔兰之后,就开始登台演出,参加过多次大赛,拿下大奖,再后来跟名气斐然的钢琴家夏夜合作,然后一直开始巡演。
阿檀翻看着明筝的朋友圈,除了演出还是演出,好像是冰冷的记录。
阿檀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圈,这个微信号是认识祁牧以后新注册的,发的几乎都是她跟祁牧的甜蜜互动。
阿檀咬了咬唇,搜索了一下林子瑜的名字,然后震惊了。
明筝是周末清早的航班,先到帝都,然后第二天跟阿檀一起出发,提前去巴厘岛筹备婚礼。
周末清早,阿檀就起床,跟着祁牧一起去机场接人。
祁牧见她有些忐忑不安,从早上选衣服开始,到一路上都在发呆,知道来人在阿檀心目中的分量不轻,不禁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别紧张,虽然多年未见,但是一个旅居国外都坚持每天登qq的人,很长情,你们不会太生疏的。”
阿檀点了点头,握住他的大手,糯糯地说道:“嗯,你专心开车,越说我越紧张。”
祁牧失笑,摸了摸她的脑袋,就专心开车了。
明筝到的时候是上午的十点,阿檀做了一个接机的牌子,写着“阿筝”两个字,然后就看到穿着牛仔裤,休闲外套,鸭舌帽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的明筝。
她比高中的时候还要高挑,逆天的大长腿又瘦又直,长发凌乱,遮着脸也能透着美艳来。
明筝取下墨镜,冲着阿檀就是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上前来抱住了阿檀,笑道:“沉小檀,你结婚要是没通知我,你就死定了。”
阿檀原本还惴惴不安,听着明筝的威胁声,顿时就笑出声来,伸手抱住她,双眼有些湿润,八年未见,一见如故。
“这位就是姐夫吧?这也太man了,姐夫好,我是明筝,以后你可不准欺负沉檀,她是个爱哭包,一欺负就爱哭的。”明筝看到祁牧,上下打量了一下,眼睛一亮,暗自松了一口气,这男人比严桓靠谱多了。
“我早就不爱哭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坏。”阿檀嘟起嘴巴说道。
祁牧看着两人互怼,自觉地没有加入小姐妹天团。
阿檀跟明筝怼了几句,然后相视一笑,眼里都是追忆和怀念。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的行李?”取行李的时候,阿檀看着明筝4个28寸的大箱子,顿时无语了。
明筝没有再戴墨镜,只是将鸭舌帽往下压了压,遮住半张小脸,妩媚地撩着长发,笑道:“因为我打算回国发展了,这是第一批行李,我的很多珍藏都在后面,等着第二批运过来。”
阿檀惊喜了一下,连忙问道:“真的要回国吗?这么突然,你不是还在全球巡演之中吗?我看到你的巡演行程,后面还有三站啊。”
“最后一站就是帝都巡演。”明筝挽着阿檀的胳膊,笑道,“之前就一直在考虑要回来,你联系我说你结婚了,我立马决定回来了,年纪大了,想找个小鲜肉结婚过安稳的日子了。”
“噗,你怕不是回来祸害帝都的大好青年的吧,我还记得上学那会儿,隔壁学校的校霸为了你,天天来我们学校约架。”阿檀笑道。
那时候大部分女生发育比较迟,最多就爱美一点,唯独明筝胆子大,性格野,在外面狐朋狗友交了一堆,兄弟姐妹遍布各大学校,于是小年轻人们为了她天天打架,为这事,明筝整天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去。
不过明筝那时候正是叛逆期,天天跟她妈对着干,也不怕班主任请家长。
“什么校霸啊,早就忘了名儿了。”明筝笑的目光潋滟。
一路到了四合院,明筝看着这气派的四合院,再看祁牧全程服务,一个人将她的行李箱全搬进去,顿时拽住了阿檀,悄悄地说道:“这个男人不错,沉稳靠谱,长得还特别有型,而且这四合院现在是天价吧,沉小檀,你眼光不错。”
“我怎么感觉你的重点是在他有天价四合院?”阿檀微笑。
“你这从小娇养大的千金小姐,没钱能养得活你吗?”
“对了,你这次回国,定居在哪个城市?还回滨海吗?”阿檀问道。
“不回滨海了,我呆帝都。”明筝笑容收敛了几分,漂亮的小脸透出几分时光雕刻的淡然,“这些年在外面也闯下了一些薄名,呆帝都应该饿不死。”
“我现在是帝都和度假村两边住,你要是呆帝都,我们还能时常说说话。”阿檀笑道,随即想到前几天,自己查到的消息,看着明筝,欲言又止,林子瑜也在帝都,她应该是知道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