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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377章 :陆宁指腹为婚的媳妇(1 / 1)

“这老家伙挺有意思的。”

水暗影抱着膀子走到陆宁身边,与他一起目送老乞丐走出胡同后,才笑吟吟的说。

要让女人开心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晚上满足她,再对她说上一番她最爱听的话,天大的不安、郁闷啥的就会不见了。

“你信他刚才说的那些话吗?”

陆宁关上铁门,回头问她。

“信啊,当然信。”

水暗影以为陆宁问她信不信老乞丐的那些话,是老家伙奉承她福寿延绵,来年六月生对大胖小子的事,自然得连连点头了。

那番话全是水暗影最爱听的,所以就算明知道是骗吃骗喝的奉承话,她也会深信不疑的。

奉承话虽说是谎言的一种,却能起到让人开心的效果,人在开心后精神面貌就会好,心态也会改变,无形中会增加自信心,脑子转的也特别快,遇到困难后就不会沮丧担心啥的,只会想办法努力去克服。

自古以来人们都知道奉承话是谎言,可人人都爱听,这才有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的古训。

“他刚才说,吃土豆的好处说不完,强身健体还能辟邪,百无禁忌。”

陆宁想了想,缓缓说道:“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都会吃一些土豆,生啃也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水暗影脸色就忽然一变,伸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胳膊,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有说出话来。

方才就说了,被奉承过的女人在好心情下,脑子转的特别快,所以当听陆宁重复老乞丐的话,说要从今天开始都会吃土豆,还要生啃后,就立即意识到他要做什么了。

陆宁还是要去罗布泊,去找宋楚词。

他会带着一些土豆去,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土豆绝对是最佳食物,生啃时不但能填饱肚子,还能为人体补充水份。

水,在荒漠中才是比金子还要珍贵的东西。

“你、你还是要去。”

水暗影嘴角用力抿了几下,低声说:“你既然已经明明看出九幽夫人改造叶明媚等人的真实目的,为什么还要去找楚词?你走后,他们如果去梨花山,昆仑他们,能挡得住?”

“会有人解决这个问题的。”

陆宁把女人抱在怀中,右手在她结实的翘臀上轻轻拍了几下,低声说:“相信我,我不会有事,梨花山那边也不会有事的。今天下午,你就搬到梨花山那边,与劳拉一起--去了那边后,你会喜欢上那地方的。”

水暗影不知道陆宁怎么忽然这样有信心了,但她没有问,因为她能从男人的怀抱中,感觉到了决心,力量,知道自己再劝说也是白搭的。

“好,那我就去收拾一下。”

水暗影从他怀中抬起头,双手捧着他下巴,看着他眼睛轻声说:“你要回来,一定要回来,我不想让我儿子刚出生就没有父亲。”

“没有谁能阻挡住我回家的脚步,死神也不行。”

陆宁笑了:“我可舍不得,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去当寡妇。”

“小子,你如果不回来,我会给你戴绿帽子的,可不是骗你。”

水暗影动作轻佻的在陆宁脸上擦了一把,转身快步走向了客厅。

她没有回头,是怕陆宁看到她已经流泪了。

刚刚品尝到男人的滋味,觉得男人是个好东西的大龄女青年,这时候对男人的需求是最大的时候,他特么的却要走了,这对灵与肉来说,都是一种不堪的折磨。

水暗影也没多少东西好收拾,充其量也就是换身衣服罢了。

现代社会只要有钱,还用再像古代那样出远门时恨不得把锅碗瓢盆的都带上吗,每到一地需要什么,买什么就是了。

很快,她就换上了昨晚穿的那身白色小西装,黑色细高跟性感皮鞋,对着镜子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再梳理几下头发就搞定了。

摘下墙上的小包,转身要走时,她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把小包扔在炕上,拉开了床头柜上的抽屉,找出了一把剪刀。

昨晚,是她的第一次,被单上还有她的落红。

水暗影以往在电视、小说中多次看到,女人第一次过后,都会把沾有落红的被单剪刀下来--至于为什么要剪下来,把这东西像宝贝那样的收藏,她不知道。

她就是觉得,好女人都该这样做。

把剪下来的那块被单仔细叠好,放进小包内,又看了眼多了个大洞的被单,水暗影低声说了句再见后,才转身快步走出了屋子。

她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回陆家来住了。

梨花山才是她的家。

就算陆宁以后还回来住,水暗影也不会来:这个家的正牌女主人,是宋楚词。

风吹来,西墙下的小柳树,与窗台下石榴树的枝条,都随风摇晃,就像是在与她告别那样。

在她回房间里换衣服时,陆宁已经走了,大门还敞着。

她没有去送,是担心控制不住自己,非得跟着一起去。

他没有与她正儿八经的告别,可能是怕看到水水姐那具丰盈的娇躯后,就会舍不得走了吧?

喀嚓一声,大门落锁的声音很清脆,也像截断了一段最让人怀念的生活。

太阳有了明显的西斜,最多再过三个小时,天就会黑下来。

外面的街道上,依旧是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的,几个有身价(就是有自己的地盘)的叫花子,正坐在河堤柳树下,对过往行人点化着,低声谈笑着什么。

水暗影觉得,国家应该在税收方面增设一条法律,来收叫花子的税。

她还记得,两年多之前的那个夏天,她就曾经假扮叫花子来勾搭陆宁的,当时被好几个叫花子欺负的,蹲坐在柳树下的那个大胡子很眼熟啊,要不要走过去踢他一脚,把他满嘴牙踢掉?

还是算了吧,看在他们同行老乞丐很得水水姐欣赏的面上。

老乞丐没在这条街道上,水暗影站在柳树下面特意到处看了好几眼,看来他被大胡子等人给赶走了。

“哟,大嫂,来找人的是吧?”

水暗影转身刚走出几步,就听到背后传来大胡子乞丐的声音。

这就怒了:特么的,姐姐昨晚才刚从大姐变成大嫂,你就这样说,岂不是在讽刺我不自重?

水暗影决定还是把这大胡子满嘴牙踢下来,也算是出两年前被他们欺负的恶气了,冷笑着转身看去,才发现大胡子不是在跟她说话。

水水姐现在白色小西装、细高跟小皮鞋,备有美女总裁的范儿,还不是一般叫花子敢惹得,尽管大胡子他们在她出现后,就一直拿眼角余光扫她,呼呼地好像有声音的扫描器那样。

大胡子乞丐搭讪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女人--也可能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的身材一旦像男人那样魁梧了,除非是穿军装,要不然穿什么衣服也不好看,尤其这个女孩子还穿着乡下人的衣服,微微缩着脖子,一看就知道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在市区内讨生活的乞丐,也勉强算是半个城里人了,在乡下妇女面前就会带有一定的优越感,大胡子就是这样,起身拦住魁梧女孩子后,嬉皮笑脸的模样,丝毫不掩饰眼里的色眯眯样子。

凭良心说,身材魁梧的乡下妹子五官还是很端正的,尤其是那两条眉毛,更带着眉笔描不出的英气,真可谓是秀眉如黛了,只是她身子骨太庞大,如果再小上那么两号,绝对是美女一个。

关键是她小不了两号啊,所以当前最多也就算是中人之姿了。

大胡子乞丐对女人的要求并不高,眼光更毒辣,一眼就看出这是个没见识的乡下女子了,属于那种欺负了也是白白欺负了的类型,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事了。

怀里抱着个帆布背包的乡下大嫂,被大胡子拦住去路后,下意识的退后两步,才怯生生的说:“嗯,俺是来找人的。”

“找谁呀?”

乡下大嫂的怯生生表现,让大胡子更加笃定了他的想法,向前走了一步说道:“大嫂,实话跟你说,只要你找的人在唐王,就没有我胡子哥不知道的。”

“那太好了。”

乡下大嫂的脸上露出喜色:“俺正犯愁找不到他家门呢,大哥您能帮俺最好,俺先谢谢你了。”

“嘿,嘿嘿,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大胡子这会儿很有雷锋的风范,很爽快的样子:“说吧,找谁?”

“俺找陆宁。”

乡下大嫂低低的说道。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低,不过就站在不远处冷眼旁观大胡子的水暗影却听到了,眉梢下意识的一挑,眯着眼再次打量起了她。

大胡子不愧是这块地盘上的丐帮帮主,虽说方圆一公里内的居民没谁会正眼看他一眼,可他在这儿驻扎久了,还是认识不少人的,其中就包括陆宁。

下意识的抬头向对面陆家胡同内看了一眼,大胡子笑问:“大嫂,你找的那个陆宁,是不是二十六七岁,长了张小白脸,身边跟着一条土狗的?”

“啊,对,对,俺找的就是他。”

乡下大嫂连连点头。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大胡子不动声色的问道。

他决定了,如果她真是陆宁乡下来的穷亲戚,他会帮她打电话联系刚走没多久的陆宁--要想从这儿长久的混下去,与当地土著搞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她与陆宁的关系一般,嘿嘿,今儿阳光明媚的,不做点好事还真对不起这好天气。

“俺、俺是他媳妇。”

乡下大嫂那张四方大脸上,浮上了羞涩的红色。

“什么?你是陆宁的媳妇?”

大胡子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

旁边的水暗影也愣住。

“嗯,俺爷爷告诉俺说,俺还没出生时,俺就被许配给陆宁当媳妇了。”

乡下大嫂的头,垂的更低。

“妹子,陆宁知道有你这号人物吗?”

大胡子看出她不像是在撒谎,称呼就变了。

大胡子混迹江湖好多年了,当然听说过指腹为婚的狗血故事,尽管他一百个不相信这妹子,真会是陆宁指腹为婚的媳妇,可也不敢用刚才那种眼光看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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