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1)

暑假还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高三说来就来。大家虽然稍微有点紧张,但很快又被欢快的谈笑声湮没了。该来的迟早要来,如果把高中三年当成一日三餐,那么前两餐已经吃了,第三餐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曾经听过这样的话:“高中是砖窑,烧的是敲门的砖;大学是熔炉,炼的是金子。”我想,要想炼金子,得把砖烧硬。

高三的老师讲课都很有水平,各有特色,以前我读初中的时候也发现初三的老师讲课讲得很好,好像学校把好的老师都留在了最后,为的就是中考和高考。

物理老师喜欢拿世故来作比喻,例如当他讲解什么是势能的时候,他说:“势能势能,有势就有能,这跟人是一个道理。”大家听后,拍案叫绝!

然后他又解释了能量守恒:“比如说你口袋里有一百块钱,被小偷撞了一下,钱不见了。但你不能说你的钱消失了,应该说是转移了。那一百块钱还是一百块钱,也还存在,只不过是从你的口袋转移到小偷的口袋里去了。”

生物老师显得比较懒,上课懒得带课本,却竟连哪一章哪一节在哪一页都记得一清二楚。他每次写“葡萄糖”的时候,“葡萄”二字便以一条曲线连着两个圈的符号(有点像一副眼镜)表示,他说这是一串葡萄的意思。

我们都换了新宿舍,和不同的人一起住,这回是我当了室长。不过我并没管什么事,其实也没什么事可管。如果真的要说有,那就是一旦有什么事,室友都说让室长去。

二号床是江风,人称风兄。风兄为人忠诚,爱抱打不平,因此大家都敬他三分。三号床是奇哥,爱开玩笑,为宿舍带来了不少笑声。四号床是何森,此人爱照镜子,有什么得意的事总喜欢向人炫耀,于是便成了我们经常泼冷水整蛊的对象。

开学第一天的晚自修结束后,大家都很早就回到宿舍了。何森笑嘻嘻地说:“我要宣布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大家一下子都来了兴趣。

何森看到大家都被吸引了,于是得意地说:“我发现我们班有个绝色班花!”

“切!物理班哪能有什么班花,还绝色呢?”风兄不屑地说。其实风兄的想法是有道理的,向来读物理的女生就极少,物理班能够不成为和尚班就已经阿弥陀佛了,哪还能有什么绝色美女呢。

“风兄你就别瞎搅和啦,看看何森能发现什么好货色。”奇哥好像对这个话题比较感兴趣。

何森见有奇哥附和,于是反驳风兄说:“物理班没有班花才怪,你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次我可发了,真是一朵鲜花插在我面前!”

“哈哈,原来你面前一直有一坨牛屎啊。”风兄挖苦道。

大家一听,全乐翻了。

“我不告诉你们了,鲜花留给我自己欣赏去。”何森有点赌气地说。

“快说是谁,再不说把你轰出宿舍。”奇哥装起威来。

“是谁啊?”一直在床上默默不言的我也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

“你看室长大人都发话了,你还敢不说。”奇哥像是拿着令箭说话。

何森看到有人催他,自己也识趣,找了个台阶下来,说:“就是坐在我前面的美女。”

“长得怎样?”奇哥追问。

“鹅卵型的脸蛋,有一头长长的秀发,双眼皮,眼睛很美。还有——”何森好像在搜刮脑子里的形容词,但又词穷了,于是只是草草总结,“反正就是很美啦!”

“叫什么名字?”

“花灵兰,名字也好美,我今天跟她聊了好久呢。”何森接着说,“总之她是我首先发现的,而且我又正好坐在她后面,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分明是上天安排我做她的护花使者。所以,你们就不用跟我抢啦。特别是奇哥,花花公子的样子,这鲜花绝不能让你糟蹋了。”

“哈哈,何森,你怕我呀!”奇哥得意地讥讽道。

“谁怕谁!我是怕你跟我抢会败得一塌糊涂,我这是劝你,是为你好。”

“谁跟你抢啦,她又不是你的。我如果想要的话也是光明正大地拿。”

“何森,你不是说那个花灵兰就坐在你前面么,那不就是跟我是不同组的同一个位置咯。这样说来,我和她才是冥冥之中就已经是注定的了。”我见何森和奇兄打得不可开交,于是加入了混战。

“室长说得对!”风兄也顶我了。

“我也支持室长!”奇哥也和我们形成三路兵马合围何森。

何森见状,只得忿忿地说:“不跟你们多说了,睡觉去,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于是我们又哗地一声笑了。

早上,我吃完早餐往教室走来,远远地就被走廊一个女生朗读英语的声音给吸引住了。那声音流利圆润,就像一粒粒珍珠落到玉盘里一样清脆悦耳,又像淙淙的泉水一样灵动舒畅。天哪!简直美妙极了。此声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我慢慢地走近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我只能看到她的侧面,是个鹅蛋脸,秀发及腰,身材苗条,很美。

我的双脚已经不听使唤了,怔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时,她突然不读了,好像是读完了吧,转过身来准备走进教室,看见了我,也怔了一下。

我也正盯着她看,只见她长得很标致秀美,气质不凡,全无其他美女一样娇嗲嗲的样子。她那双眼睛很有神,富有灵气,也盯着我看。天哪!难道她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一个!我的身体一动不动,但是我的内心已经像海潮一样汹涌澎湃!

她冲我笑了笑,正想迈开步子走进教室。

“你就是花灵兰?”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突然冒出这问句。

“嗯,是的。”她笑着对我点了点头。

“哦,你英语读得很好听啊,像唱歌一样。”我真心地赞美她。

她听后有点不好意地低了下头,笑着说:“哪里哪里,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夸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孔子为什么在齐闻《韶》而能够三月不知肉味了。”

“哦?”她想了想,听懂了我的意思,却故意调侃说,“看来孔子是花钱听了音乐会,然后没钱买肉吃了。”

花灵兰说完,转身正想走,又转了回来,说:“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李小兵。”

“怎么写?”

“李小龙去当兵。”我突然想到了这么简单贴切的解释,看来在美女面前还真能激发灵感。

“哦。”花灵兰纤腰一转,秀发摆了起来,走进了教室,背影也很动人。我站在原地目送她到座位上,她的座位果然跟我是在不同组的同一个座位上。

“铃——”上课铃打破了我的沉思,然而我这一堂课却一点都没听进去,因为我的心早已跑到另一组的同一个座位上去了。

晚上我回到宿舍,见到何森不在,奇哥风兄都在。我于是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向他俩宣布了花灵兰真是个大大的美女,我和她真是相见恨晚啊。他们一看我这模样,就知道我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奇哥说:“我今天我也看到她了,真的很有气质。”

“奇哥,难道你也对她有意思了?”我这时候像一匹狼一样,嗅到了敌情。

奇哥笑笑说:“美是挺美的,不过太有气质了,不是我的菜,我喜欢娇小可爱、刁蛮任性一点的,所以我是喜欢骑带有野性的迷你马的骑士。”

风兄在一旁一言不发,我于是问他:“风兄,你觉得花灵兰怎样?”我这时候像个母亲一样,到处向别人问自己的孩子怎样,心里总希望听到赞美的话。

“我对女人没兴趣。”风兄淡定地说。

我和奇哥听后,大笑了起来,说:“原来风兄你是gay啊,那我们可危险啦。”

“不是啦,我是说我暂时对女人没兴趣,我想专心学习,考上好大学,到时候再谈恋爱也不迟啊。”风兄还是一本正经地说。

他越是正儿八经,那样子越逗得我和奇哥大笑不已。

“咦,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何森这时候面带笑容地走了进来。

“风兄他说他对女人没兴趣,他暗恋的人原来是你哦。”奇哥对何森说。

“不会吧!”何森听完马上将身体往后一缩,说,“原来风兄你好这一口的啊,佩服佩服。不过我先声明,我只对女人有兴趣,而且一定要是美女。”何森话锋一转,笑嘻嘻地说,“我刚才又和花灵兰聊天了呢,聊得很high哦。”

我听后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于是故意讥讽何森:“是不是你故意缠着她啊,死缠烂打是没用的。”

“是啊,我是缠着她啊,如胶似漆地缠啊。李小兵,你是不是吃醋啦?哈哈。”何森反咬我一口。

“何森,你别太嚣张,别以为跟她坐得近就可以捷足先登,我跟花灵兰才是命中注定的。”

“哈哈,‘命中注定’的说法都是忽悠别人又忽悠自己的啦,要有实际行动都是硬道理。李小兵,你等着瞧。”

何森当然希望我“等”着瞧啦,可我哪里甘心白白等着呢,但我又没其他辙了。

何森与花灵兰坐得近,有事没事可以讨论一下问题,聊聊天、谈谈笑,这样难免日久生情。我越想越不是滋味,越想越急,越急就越没有办法,于是只好忿忿地说:“等着瞧就等着瞧,不跟你一般见识。”我觉得加上一句“不跟你一般见识”会让自己显得君子一些,于是睡我的大觉去了。

古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那么在在食堂里面,既有饮食,又有男女,正是体验这句话的最好地方。

以前面对眼前的一盆猪食,乏味极了。如今有时候能够边吃边远远地欣赏着花灵兰,秀色可餐,自然就饱了眼福,又饱了肚子。

中午我一边嚼着饭,一边像老鹰寻找猎物一样环视食堂,寻找花灵兰的身影。然而食堂里面人头攒动,你遮我挡,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啊。

正当我食之无味的时候,我发现在墙角有个女生背对着我,边吃边捊着秀发。没错!那正是花灵兰!

我往嘴巴送了一大口饭,边嚼边盯着花灵兰看。只见她一低下头去吃饭的时候,那乌黑的秀发就滑到前面去了。于是她只得用左手将头发向后捊去,食指和拇指扣成一个“OK”的形状,将头发束住。有时候她会停下吃饭,双手将头发全部撩到背后。

就这样,花灵兰吃一顿饭总要经常安抚她的秀发,好像生怕它们会跟她抢食。如果我有幸能够欣赏到这场景,我都会远远地陪着花灵兰到她吃完饭。

晚自修课间下课,我坐在座位上,慵懒地抬起了头,发现花灵兰正从教室准备走到门口外面去。

噢,她今晚扎了个马尾辫,而不是平日的长发披肩。只见她迈着轻盈的步伐,马尾辫也跟着甩动着,活像一匹马儿在草原上快活地信步着,很是撩人心弦。

花灵兰走了教室门口,就靠在栏杆上,抬着头,仰望着天。我依旧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透过窗户,随着她的眼光望向天空。

今晚的夜空很纯净,给人一种深邃空灵的感觉。如果你跑到楼顶阳台上去,铺张席子,张开双臂,躺着望向这夜空,一定会令你觉得自己已经羽化登仙,完全投入到夜的怀抱。

今晚的星星并不多,但却非常明亮,就像镶嵌在黑夜中的钻石;偶尔一闪一闪的,像小精灵,更惹人喜爱。

我想花灵兰的父母一定是神偷吧,不然她为什么会有一双如此灵动迷人的眸子呢?一定是她父母把天上的星星偷下来镶在她眼眶里的吧。有其神偷父母必有其小偷女儿,不然我怎么会找不到我的心了呢?

清凉的夜风轻轻袭来,捊起了花灵兰两鬓的发丝,她也顺势用手指缓缓地拨了拨。

天哪,为什么我的心中加速了,为什么花灵兰的一举一动总是揪动着我的心?我不敢再正视她了,就连偷偷地看着她都好像跟做贼一样心虚。我害怕眼光与她相碰,被她窥探到心里的秘密;但我又忍不住地想看她,想告诉她我对她的喜爱。

我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跟花灵兰说,但每次相遇,总不知该先说哪一句好,犹豫之间,人已走远。有时候她从我身边走过,我的心便怦怦作响,就好像是一个放进了诡异地方的罗盘,不停地转动,我既担心又期待着会发生什么事,但每次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即使我紧闭双眼,眼前还是浮现出花灵兰的花容月貌,一颦一笑。

我心中的海洋刮起了飓风,怎么也无法宁静,眼瞅着就来海啸了,突然“铃——”的一声第二节晚自修课开始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晚自修结束后,我突然有种填词的冲动,于是构思了一下,填了首《相见欢》:

马尾辫

秋波眼

粉桃脸

朱唇隐晧齿如花欲放

醉中伊

梦里伊

醒也伊

思绪乱如丝难扯难撕

一中的班级有个习惯,就是每个月都要换一次组。例如,第一组的人移到第二组,第二组的人移到第三组,第三组的人移到第一组。听说这是为了保护同学们的视力,避免总是在一个角度看黑板。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委婉向花灵兰表达对她爱慕之情的方式,就是把诗写在桌子上。由于花灵兰和我是在不同组的同一个位置上,那么她以后肯定会换到我的这个位置上的,这样她就可以看到我写的诗了。

我对自己的这个创意佩服不已,于是在桌上把我的那首《相见欢》誊写了过来。写的时候心情愉快,恨不得马上就换组,而全无半点破坏公物的罪恶感。

坐在我前面的是个女生,人称小鸟。小鸟果真人如其名,每天唧唧喳喳的,在班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听见她的声音。

不料我的词没被花灵兰发现,反而被小鸟先发现了,我真为我的词感到不幸。小鸟猜到我写的是花灵兰,于是威胁我说:“好啊,你小子暗恋花灵兰,我告诉她去咯。”

“大小姐,别别别!有话好商量,您看我哪里得罪您啦?”我好声好气地哀求道。我知道这小鸟的嘴巴的厉害,搞不好明天全校就都知道我喜欢花灵兰了。

“你没得罪我?哼,你暗恋我们班的班花大美人,就是得罪本小姐我!”小鸟又使出她蛮不讲理的看家本领。

“人家又不是暗恋你。”我嘀咕着。

“说什么呀你,是不是不想活了!花灵兰可是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我只要说一句你的坏话,你就……嘿嘿!”小鸟露出了阴险的笑脸。

“好啦好啦,怕了你啦,算我倒霉,你要勒索什么就直接说吧。”

“什么‘勒索’这么难听,我不过是想向你要点东西来堵我的嘴而已。就一条雪糕和一个苹果吧。”

“好吧,不过如果花灵兰有什么活动或者有什么爱好,你得告诉我。”

“哎呀,你小子倒也会打如意算盘嘛,要我做内应。”小鸟沉吟了一会儿,说,“也行,只要你以后多多孝顺本姑奶奶,我一定帮你打听打听。”

“成交!”

下午我买个条雪糕递给小鸟,说:“先给你雪糕,苹果下次再给。”

小鸟接过雪糕,舔了一下,笑嘻嘻地说:“味道还不错嘛。”

“那当然,是我李某人亲自挑的。”

“切,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染房来啦。是不是不想听听我打听到什么重要信息啦?”

“好好好,大小姐,别生气,吃口雪糕降降火。”我只得好声好气地说,“那你有什么收获呢?”

“那当然有,我小鸟可不是吃素的!不过你得记得你还欠我一个苹果。”

“知道了,快说。”

“话说每天晚上,自修完后,月黑风高,花灵兰会去田径场上跑步。”

“这么晚还跑步啊?”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每天晚上她总是最后一个回宿舍,一开始以为她和别人谈恋爱去了,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去跑步了。”小鸟舔了一口雪糕,接着说,“还有啊,告诉你一个更重磅的消息,她每个星期天的早上都会很早地去打篮球。”

“那她有带篮球回宿舍么?”

“没有啊,我也没多问,你想知道,周末自己看去。”

我晚自修后并没有去看花灵兰跑步,因为我不想跑。如果只是站着看她一个人在跑,那也挺尴尬的。

我倒是对她周末早上去打篮球的事情比较感兴趣,于是决定这个周末不回家,留在学校。

周六下午我学习后,到小卖部买了些小蕃茄,经过女生宿舍楼下,看见花灵兰和小鸟几个人在踢毽球,我就驻足观看了一下。

原来花灵兰踢得还不错,只见她面对着像炮弹一样袭来的毽球,从容不迫,先是轻轻地往前一跃,用丰满的胸脯一挡,毽球又向空中弹起,接着她又轻抬左脚,垫起下落的毽球,然后一转身,甩出右脚,来招神龙摆尾,将毽球踢给了别人。这时,她那秀发也拂动了起来,就像一位仙女在空中舞动着。

“踢得真好!”我低声地赞美着。

这时,花灵兰发现了我,向我笑笑。我有点不好意思地向她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心中扑扑地跳,然后左右看看,挪开脚步,准备离开。

“喂,站住!”小鸟突然喝住了我,假装生气地说,“李小兵,你好不够意思,只跟花灵兰打招呼,全然无视我们这班美女的存在么?”

“哪敢啊,只是一个个地打招呼比较麻烦嘛。”

“好啊,你嫌麻烦,那就不麻烦你啦,你手里的东西我们帮你解决算了。”说完,小鸟就过来把我手中的一袋子小蕃茄夺了过去,分给其他女生。

“小鸟大小姐,你行行好吧,嘴下留情,剩几个让我尝尝吧。”我无奈地说。

不料她竟无动于衷,吃得津津有味。最后还是花灵兰同情我,总算为我讨回了几个小蕃茄。

我非常感谢地接过袋子,说:“小蕃茄之恩,当大西瓜相报。”

花灵兰噗嗤一笑:“你再不走,那几颗小蕃茄又要小命不保了。”

我于是迈开脚步走了,嘴里嚼着小蕃茄,觉得比蜜还甜。在拐弯处,我回过头来偷偷地看了一下花灵兰,才恋恋不舍地回宿舍去。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宿舍今晚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我把闹钟调到了五点半。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象着和花灵兰打篮球的美好场景。我虽然球技不佳,但和女生玩玩应该不成问题。

但明天早上遇到花灵兰要说些什么才好呢,要是她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早来到篮球场,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可是没有篮球的。我越想越无法入眠。

在黑暗中等待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在黑暗中束手无策地等待更是一件痛苦万分的事情。

不过我总相信黎明的到来是无法抗拒的,这多少给人点安慰。

哦,有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编一个故事给花灵兰听。我明早应该告诉她,自己不是来打篮球的,而是来找一朵雪白的花。我就说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位鹤发童颜,道骨仙风的老人要带我去看一样东西,我就跟着他来到球场边的花圃,发现那里开着一朵冰清玉洁的白花,在清风中微微地摇摆着,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我高兴极了,刚要伸手去摸一下,老人就不见了,我也就惊醒了,于是马上起来找花。

清晨我起来后,洗漱完毕,就带着那个“白色的谎言”直奔球场。

这时候东方才开始露出鱼肚白,校园里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有几只早起的鸟儿正唱着悦耳的歌。我也没心思欣赏这清晨校园的美景,只是一味地向篮球场走去。

越靠近球场,篮球落地的声音就越来越响,我的脚步加快了,心跳也加快了,希望能够早点见到花灵兰。

来到球场,我循声望去,看见花灵兰正投中了一个球。我刚要拍手叫好,只听见“好”的一声响起,花灵兰背后一男生鼓起了掌声,然后跑过去捡球带球。

我看不清那个男生是谁,可能我也不认识他。但此时,我已经像掉进了冰海里,不仅从头凉到脚,而且还一阵迷茫。

我转过身,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这时天已经亮了,黎明带给世人的是多半是喜悦的光明,而我的心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

偶尔有几片落叶在空中盘旋着,仿佛对大树依依不舍,但最终还是要坠落到地上。

周日晚上大家都回校了,于是都在晚自修。今晚要换组,于是教室热闹了好一会儿。换好组后,大家又恢复了安静,都在埋头看书学习。

我想花灵兰应该看到我桌上写的那首词了吧,于是常常向她望去,想看看她有什么反应。不料花灵兰依然和平时一样,没看向我这边。

我今晚的自修没心思学习,想起早上花灵兰和其他男生打篮球的事,又想起自己对她爱恋之情,既求之不得,又不忍放下,心情非常矛盾郁闷,于是在新的课桌上写了一首诗,取名《平行线》:

我的心和你的距离只有一丁点

我们的感情却像两条平行线

人道是无论走多远

都不会有交点

但我相信人定可以胜天

因为老师说数学里面

在宇宙的无限远

有一个理想点

平行线也会擦肩

我知道那需要时间

即使是一万年

我也会向前

等待你的笑脸

晚自修后回到宿舍,我告诉了何森早上花灵兰和另外一个男生打篮球的事情。

何森听完,沉思一会儿,然后阴笑着说:“李小兵,你是不是想忽悠我啊,以为设置一个假的敌人就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了么?然后就可以趁虚而入,杀我个措手不及啦。”说完,何森又发出几声阴冷的笑声,以为自己识破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靠!我才没那个心思去编个故事来骗你呢。我是给你提个醒,别以为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真正的敌人在暗处呢。”

“是么,真有这回事?”何森开始有点疑虑了,说,“那我得留意一下了。”

“那男生会不会是花灵兰的男朋友呢?”我自言自语着。

何森沉吟了一会儿,说:“不会的,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他俩一定会经常在一起的。我想那男生应该也是来追花灵兰的。”

“嗯,应该就是这样了。”我听何森讲得有理,心里的那块石头也放下了。

何森突然兴奋地说:“小兵,要不咱俩组成统一战线,一致对外,调查调查那个男生到底是谁。”

“算啦,我可不想瞎折腾,联合对外也罢,三足鼎立也罢,只能顺其自然啦。”虽然我对何森的这个建议感兴趣,但我并不想这么做。

“既然这样,那我只能多留个心眼,看能不能被我碰到他。”

今晚,我和何森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惺惺惜惺惺,英雄识英雄”的感觉。

最近奇哥老是在唱《老鼠爱大米》:“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听后,颇有感慨地说:“如果老鼠和大米在一起能长久的话,我就爱你。”

“小兵,别这么悲观嘛,要浪漫一点。”说完,奇哥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说,“帮我看看,我写了一首诗,叫《大米爱老鼠》。”

“哟,这么有创意的名字啊!”我笑着接过纸来,只见精美的信纸上面工整地写着:

你是老鼠

我是大米

如果你要吃我

我并不介意

但我更加希冀

能和你一起

共度飘雪的冬季

有我这渺小一粒

你将不会孤寂

我将不惜自己

把热全部给你

因为

我爱你

“写得挺浪漫挺伟大的嘛。”我夸奖道,突然灵光一闪,坏笑着说,“哦,你小子肯定恋爱了。”

“哈哈,就快了。万事俱备,就差这首诗了。”奇哥得意地将信纸拿回去。

“叫什么名字啊,哪个班的?”

“暂时保密,事成之后再宣布。”

“那事成之后一定要请客哦。”

“一定一定!”奇哥满口答应,俨然胜券在握。突然奇哥话锋一转,问我:“小兵啊,我看你对花灵兰还挺深情的嘛,干嘛不发起总攻呢?”

我叹了口气,说:“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况且花灵兰也不一定喜欢我。”

“你不试试看怎么能够知道呢?”

“我是喜欢她,但我觉得喜欢跟谈恋爱是两码事。我觉得男女双方就像两个带异种电荷的小球,互相吸引着,但一旦接触,结果不是电荷中和而没有吸引力,就是带上同种电荷而互相排斥。”

“小兵,你在情感方面太悲观了,爱情就应该感性一点,浪漫一点,不能太理性。”

“可能是吧,谁叫我是个理性的人呢,呵呵。我想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更加不能因为感情而影响了学业。”

“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也应该好好处理感情和学业的关系。小兵,祝你将来考上重点大学!”

“嗯,也祝愿你和她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咱们学校以前也出现过情侣考上同一所重点大学的例子。”

今天中午学校文学社举行现场作文比赛,何森自恃文笔了得,去参加了。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回教室了。

我惊叹道:“哇塞,语文尖子就是不一样,这么快就写完一篇文章啦!”

“哪里算写完了,哥英雄交白卷了。”

“嗯?还有能难住你的作文么?”

何森喝了一口水,说:“这次作文的题目太变态了,先是听一段音乐,然后要我们以‘美女’为话题,写一篇文章。”何森摊开双手,说,“无奈考场里面都是恐龙,找不到灵感啊。”

小鸟听后,叉着腰,甩起头,摆个pose说:“早知如此,本大小姐就可以去考场当个模特,立个标榜。”

“切,你以为你是花灵兰啊!”我和何森异口同声地说,如此之有默契,令我们彼此都大吃一惊。

有时候我觉得奇怪,如果喜欢同一样事物,那两个人就可以成为挚友,这叫志同道合;但如果是喜欢同一个人,为什么就成了情敌了呢?

下午花灵兰没有来上课,我看那她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也空空如也,课都没好好听进去。

我于是问小鸟:“花灵兰怎么没来上课呢,难道生病了么?”

“就知道你会来问我。”小鸟得意地说,“她呀,和别人约会去咯。”

“不会吧,这光天化日这下,还得上课,她怎么可能会和别人约会呢?”我并不相信小鸟的话。

“哎呀,实话告诉你吧,她的朋友有张发廊的优惠券,请她剪头发去了。”小鸟接着说,“还有哦,她的那位朋友可是个男的哦。”

“难道就是和她打篮球的那个?”我心里嘀咕着。

我把从小鸟那里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何森,何森说他也不知道花灵兰下午去哪里了,不过他已经打听到和她打篮球的那个男生是谁了。原来那是政治班的一男生,叫韩雄英。

傍晚,我吃完晚饭,骑着自行车准备到外面书店买本书。在校道上,我突然发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于是放慢车速,定睛一看,那不正是花灵兰么!她的头发确实剪短了,但还不会太短,披肩的,倒比以前更飘逸清爽了。就好像花草经过一番修剪,会显得爽朗,富有活力。

我于是在花灵兰面前停下车来,跟她打了个招呼,然后笑着说:“怎么下午没见你来上课呢,还以为你身体不舒服呢。”

“呵呵,我没事的呢。下午和朋友去剪了个发,现在刚吃完晚饭,就在校园里面逛逛,吹吹风。”

“剪了头发,看起来精神多了。”我赞美道。

“是啊,今天突然心血来潮,就下定决定去剪了。可能是因为营养不太够吧,头发尾端都开叉和枯黄了,剪短一些对头脑应该会有好处的。”

“嗯,现在正是用脑之际,不能让太多的营养给头发浪费了。”

“是啊,我现在感觉整个人都清爽许多了。”说完,花灵兰笑了笑,甩动了一下秀发,迷人极了。

“小兵,你现在要去哪里呢?”我正想和花灵兰道别呢,没想到她突然问道。

“也没去哪,就到书店买本书而已。”

“那你能载我去么,我也想到书店逛逛。”

我完全没想到花灵兰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顿时又惊又喜,于是满口答应。

第一次载着这么一个大美女,我还真有点慌了手脚,车也不怎么听使唤了,一拐一拐的向前进。

突然,我背后响起了花灵兰圆润美妙的歌声:“I‘mabigbiggirl,inabigbigworld….Missyoumuch!Missyoumuch!”本来花灵兰朗读英文就跟唱歌一样好听,现在唱起英文歌来,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然而花灵兰只唱到“Missyoumuch”就不唱了,而且这两句唱得非常清楚。

我已经无法专心骑车了,而且陷入了沉思:花灵兰为什么要跟我一起去逛书店?她为什么要唱歌给我听,而且只唱了一部分,是忘了歌词还是那句歌词别有用心?这会不会是她看了我在课桌上写的那首词所做的回应呢?她这是在给我机会么?这又暗示着什么?……

我一路上都被这些问题困惑着,差点都忘记要买什么书了。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样把花灵兰送回宿舍楼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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