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腰带(1 / 1)

第二日,阿衍上班要戴苗锦送给他的这条皮带。

把自己的皮带抽下来以后,他让苗锦送给他换上。

苗锦刚刚做好了饭,把新买的皮带拿过来,给江行云换上。

江行云的身材是极好极好的,不是那种盲目的细腰,他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典型,腰腹极有力量。

苗锦把腰带的标签拆掉,从江行云的腰扣里面一个一个地给他穿进去。

她环住了江行云的身子,可她环不过来,便侧了侧身子,给江行云把皮带穿进去了。

她俯着身子的时候,江行云闻到了她头发上少有的香气。

“得到你这样的媳妇儿,真是三生有幸,会做饭,会给男人买东西,时时刻刻都想着你,人漂亮,上得了台面。”江行云突然说了一句。

“你也不差啊。”苗锦在给江行云系皮带了。

“中国不是买爱马仕的好国家,贵,品种少,为什么从中国买?”江行云突然问。

“因为我姑姑给我姑父买了,她说顾家的女人从来都用腰带拴住男人的心,我便也买了一条。”苗锦抬起头来,对着江行云说到。

“你买了,是想干什么?拴住我的心?”江行云问道。

苗锦始终低着头,“嗯。是。”

“九华山上很多同心锁,锁还在,人却散了,风云变幻,多少风流都被雨打风吹去,想不到,你也如此幼稚。”江行云站在那里,他对着苗锦说到,“不过,你的心意,我领了。”

“我只是有这个美好心愿么,不想将来和你散了,希望夫妻恩爱,不好么?”这下,苗锦有几分嗔怒了。

因为苗锦弯着身子给江行云系腰带,所以,她的个子比平常矮不少。

江行云挑起了她的下巴,“你不用觉得愧对我,你不买,也没什么。”

苗锦的嘴在开合,可是什么都说不出来,最终说了句,“我没有,我只是觉得出门,总得给你买点儿东西。毕竟夫妻么。”

她的眸子清亮无比,便那么抬眸看着江行云,又似是委屈无比。

“行了,系好吧。”江行云说到。

苗锦便低头系好了,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可看着这条带“H”logo字样的皮带,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江行云是这样一个人,他穿什么衣服,都很低调,再大谱的衣服,也从来没有logo,他个人的气质能够压住牌子,可这个刺眼的“H”,穿在江行云的身上,虽然也相得益彰,但是将他的一贯低调,都给抹杀了,并不符合他的气质,江行云从来不靠衣装,是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苗锦觉得,这个“H”有些画蛇添足。

总觉得他现在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却老成持重,有了老年人的人格魅力一般。

她从小受苗盈东穿衣品味的影响,对男人的审美,是有一定高度的,她给苗盈东选衣服,从来也没有选错的时候。

可怎么看江行云,都觉得不美。

她选错了。

其实,从她买来腰带的那一刻,江行云也便知道了,这条皮带不适合他。

江行云不喜欢腰带扣太亮的款式,扎眼;做旧的款式如同GUCCI更是显得刻意,所以,他选腰带,从来都选最简单的腰扣的款式,牌子倒是无所谓。

苗锦仰起头来,问江行云,“不是很好看,可能我与你生活的日子太短了,我并不是无心,我很有心的,不是故意选错。”

江行云淡淡地说了句,“我不怕你无心,就怕你这般有心。”

苗锦听着,这话话中有话,好像江行云在影射什么。

“今天是要穿着吗?还是换一条旧的?”苗锦重又抬起头来。

“穿着吧。”

“那我晚上去接你,晚上我想出去吃海鲜了,好吗?老公?”苗锦又问。

“好。”

说完,江行云便开车走了。

留下苗锦一个人,很落寞。

她去了卧室,找出了江行云所有的皮带,他所有的西装,所有的休闲服,衬衣款式,领带,鞋,都找出来了,发现他所有的衣服和鞋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低调,却都非常昂贵,有些牌子并不出名,却是私人定制,寻常人都没有听说过。

如同苗盈东从迪拜定做的西装一样。

江行云和苗盈东,倒是极其相像,怪不得,爸爸那么喜欢他。

甚至一句反对的话都没说,只问苗苗愿意不愿意。

苗苗说,愿意。

这事儿便成了。

今天,苗锦在家里无事,便去逛街了,在一家很简单的皮具店里,给江行云买了一条符合他品味的腰带,花了八千多,她自己也买了一条,女款的,九千多。

中午,她在一家私家小厨吃了点儿饭,下午又逛了会儿,便去公司接江行云了。

车停在江行云公司的对面,看着那栋豪华的大楼。

尽管极其低调,可是江行云的手笔是相当大的,PHEONINVESTMENTCO的字样,闪着青年人在路上的光芒,炙手可热,可能这便是江行云的内心了。

他看起来,并不似平日里那么对什么都不闻不问,他耳目灵犀,他懒得问,却不代表他看不懂。

苗锦也是一个相当聪明之人,想到此,又想到早晨他说的那句“有心”和“无心”的话,便觉得心里惴惴不安。

江行云和尚艾从楼上下来了。

苗锦只是看了一眼,便在车上又转过头去,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她知道,没有波澜是不对的,她心里应该翻腾,应该吃醋,应该找他闹,可她管不了自己的心哪。

尚艾对着江行云说,“总裁今天的皮带,好特别。”

今天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江行云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衣,便露出了自己的皮带。

开会的时候,所有人都盯着腰带上那个“H”看。

江行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却不曾做声。

下班的时候,尚艾便说了这件事情。

“怎么特别?”江行云的目光已经看到了办公楼马路对面停着的那辆红色奔驰。

她在车里。

冬天的冷气,让车窗户外面都蒙上了一层霜,看不真切。

但是,因为她开着里面的车灯,所以,能看见一个侧影,穿着白色的毛衣,坐在车里,低头玩弄自己的手,楚楚可怜的样子。

跟了他,便楚楚可怜。

“看起来又是尊夫人挑的吧,爱马仕很贵哦,可我总觉得虚张声势。这大概是您上大学时候的风格。”尚艾又说。

江行云只是瞥了一下唇,尚艾的意思,他太懂了。

在没有心的时候,只用钱寄托。

虚张声势显示自己的心思——“对他有心”的心思。

看到总裁没有回答,尚艾便去了地下车库。

江行云上了苗锦的车,“走吧,夫人。”

苗锦便开车了,从手边拿出来两条腰带。

“知道你不喜欢,你也不适合爱马仕。所以我今天又跑了一天,选了两条普通的腰带,情侣款,你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苗锦说到。

她今天已经找到江行云穿衣服的精髓了,自认为挑的没错。

江行云拿出来看了,她的是深棕色,也符合她一向不高调的作风,没有买大红那种颜色,是她一贯的风格,他的,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这次买的,他比较满意。

“过过也就合适了。”江行云说了一句。

苗锦没懂江行云这话是什么意思,好像是说,日子就跟买腰带一样,刚开始不懂,慢慢地磨合了,知道适合什么样的,就买的合适了。

这几日,苗锦总觉得江行云话中有话,都是她理解不了的意思。

他好像一个极其聪慧绝顶的人,站在高处,俯瞰苗锦的心思。

说的话,也是苗锦现在听不懂的。

江乔曾经说过,江行云是当年丰城最明媚耀眼的少年,虽然他少在丰城住。

如今他二十七岁,可能先前光芒太盛,如今便藏起来了。

藏起来了,不代表没有。

藏起来,才是最聪明最睿智的做法。

今日,苗锦开始慢慢地了解江行云,了解她的丈夫。

这一辈子的男人。

极少极少的、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够做到“藏拙”。

江行云,做到了。

即使城府如苗盈东,好像也做不到“藏拙”,只是他的做法和江行云不一样。

苗盈东的做法是:我就是有锋芒,你奈我何?

“你在想什么?”江行云问。

苗锦笑了笑,“想你聪明绝顶。”

“竟然在想我?”江行云问。

“想你比我爸爸都聪明。”苗锦笑着说。

这是她难得开心的时刻。

“谢夫人表扬。”江行云说到。

两个人去吃海鲜。

苗锦点的是海胆。

“爱吃海胆?”江行云问。

“嗯,以前的时候不敢吃,总觉得这个东西,满身的刺,总是怕扎着。”苗锦笑着说,“你呢?又喜欢吃什么?”

“我?无所谓的,几乎所有的海鲜我都吃过,味道都尝了一遍,所以,没有最爱。”江行云说。

听他这样说,苗锦便想到了一个词——历尽千帆。

千帆过尽,然后是平静。

用来形容江行云是最合适不过的。

“可我现在还是怕扎着。”苗锦又笑着说。

“把你的注意力放在海胆里面,总盯着外面还怎么吃?很多事,尽量别去碰,一旦开始碰,便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你心里的目的很重要,就是——吃海胆。别管刺。总盯着刺,你的心里也有刺了。”江行云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盯着苗锦。

苗锦便又疑惑,江行云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觉得,江行云仿佛一本书,她要好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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