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比赛,最吸引人气的莫过于揭幕战和总决赛。揭幕战对战双方往往都是最具有看点的两支队伍,可是对比我们王家阴店和甬尸馆却不具备其中的特质。甬尸馆可能还好一些,毕竟在道上也算得上中流的阴店,至少是群英会的常客。而我们王家阴店却实实在在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阴店,要不是身边多出了一个陈灵儿,沾了一点陈李家的光,恐怕连进门都很困难。
冥王府之所以安排这么一场不具备看点的揭幕战,亦或许是有特别的深意。我的猜测是,大冥王一早知道我要对抗修罗王,所以想让我过早的暴露实力,以便于他们能够更加详细的摸清我的底细。
纵然如此,可只要我今日站上了这个舞台,那就不会存在任何顾虑。毕竟群英会也是我出道至今,欣欣向往的大赛。我身负家族使命,要将王家阴店壮大,得到道上所有人的认同。
“王掌柜,你我朋友一场,却还是在这个舞台上相遇了。”毛小光走进我身前,苦笑了一声,说道。
显然,他也不愿意与我过早的在群英会赛场上相遇。
“既然是命运的安排,你我只有尽力而为了。不过,有一点我王大成可以向你保证。今日,你我之间不管谁赢谁输,走下了这个赛场仍旧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微微一笑,对他说道。
“有你这句话,我就可以放心了。这是一场揭幕战,所有阴店商人的目光都盯着你我两人。那么,就由我们联手为诸位通道奉献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吧。”毛小光听完我的话,眼睛顿放精光,他的精神抖擞起来,已经进入备战状态。
原本,我们事先安排由李狗儿出赛。毕竟,他是我们阴店的赶尸匠。可是,为了尊重毛小光,此战便由我亲自出马。我看到李狗儿蠢蠢欲动的表情,当即向他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口中说道:“狗娃子,你且休息一轮,此战便由我上场吧。”
“哦……”李狗儿点了点头,淡淡的回应道。从他沮丧的表情来看,对于错过群英会揭幕战感到和失望。其实,关于这一点我打心底里理解他。因为,毕竟是一场焦点战,不管是谁上场都能博得诸人的眼球,如果能够获胜或是打出高超的水平,那么足以在道上扬名。狗娃子很年轻,他很想有所作为。可是,此战我不能由着他了。
“狗娃子,你且放宽心。”此时,老叔子看出了端倪,他终归是个老江湖,知道眼下最不能乱的是人心。见到狗娃子心里有异变,便立即上前安慰道:“群英会的比赛又不止一场,接下来有的是机会让你发挥。”
“是啊,狗娃子。如果你能帮助我们王家阴店闯入决赛,那么决赛的舞台就会是属于你的。”秦归也跟着老叔子一道安抚李狗儿受伤的心灵。
“闯入总决赛?”李狗儿怔了怔,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秦归。
“对啊,难道你没有信心吗?”秦归呵呵一笑,反问道。
“有!当然有了!”李狗儿突然间斗志爆棚,这是热血方刚的年轻人该有的反应。
老叔子和秦归的一席话,安抚了狗娃子失落的内心。我从中弥补了一些愧疚之情,紧接着便可以安心的应对毛小光的挑战。
又过了片刻,全场安静下来。只听到毛小光把手放进嘴里,吹了一声清脆的口哨,声音放落便又见到一具高大威猛的尸体跳上了舞台。他那沉重的双脚落地,发出一声轰然巨响,震得我险些站立不稳,身子摔倒在地。自打毛小光选出参赛的尸体后,这具高大威猛的尸体便一直受到诸人的关注。我原本以为,他会将这具尸体安排在淘汰赛中使用,可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拿这“重武器”来应付和我的揭幕战了。
“王掌柜,我这具尸体名叫‘黑金刚’,乃民国中期的尸体。”毛小光向我介绍起他的尸体来。民国时期的尸体在业界是很常见的,按寻常是思维来判断,这具尸体应该没有什么特色。唯一的优势,也就是他那高大威猛的尸体。我只需要派遣一具轻巧灵动的尸体,采取“以快打拙”的战略即可。可是,我知道毛小光十分重视这场揭幕战。另外,陈灵儿早前也探查过“军情”,她回来告诉我说,甬尸馆有一具“黑金刚”,乃镇店之宝,十分的厉害,提醒我需要留心才是。所以,我敢认定眼前的这具民国尸体一定隐藏着某种潜能,自己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
既然,对付派上了镇店之宝,给足了我王大成的面子。那么,作为回应,我也该派遣本店的至宝上场才对。可是,当我回头相望自己的尸队时,竟然一时间分辨不出到底那一具才是我们王家阴店的至宝。是使用本家的尸体呢?还是派遣从尸国引进的尸人?我在犹豫,整个人便僵在了那里。
我呆呆的望着那一队尸体,看到了尸体们各个都蠢蠢欲试,尤其是从尸国出来的那些家伙,他们的表现*要来得更加强烈。一个个脸上洋溢着杀气,大有当年汉军强盛时期的威仪。尸体拥有超高的斗志,这对于我而言实为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请王家阴店快些派出尸体应战,若不然就会被判负。”然而,就当我为选尸体而为难的时候,赛场上的裁判开始催促了。揭幕战的裁判身份可不一般,乃是冥王府长老级别的人物。
“哦……”我点了点头,眼睛一闭,手指胡乱一点,最终落在了“买买提”的身上。
“大成哥,你是不是疯了,怎么选了买买提?”李狗儿见了,第一时间囔了起来。
“狗娃子,你给我闭嘴!”他的父亲李生根当即瞪了他一眼,责怪他毫无礼数。
买买提是我们本家阴店的尸体,且具有相当久的年月了。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从我爷爷王天一那个年代起就被抓进我们王家阴店了。由于他是属于那种比上不足比下由于的类型,所以既买不到好价钱,但要廉价出售也会觉得可惜,所谓“鸡肋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是这个道理。于是,我爷爷和刘太叔就将他保存了下来,一直安放在底下储藏室里。这几十年来,大概只用过他三次。也不知道此番的群英会,狗娃子会基于什么原因竟将他带了出来。
“大成,这具买买提可是救过我父亲和你爷爷的性命。你可要好好用他。”这时,当老叔子见到买买提后,忽然间想起了当年的事情。原来,当年我爷爷王天一开创阴店的时候,曾和刘太叔一起去过敦煌莫高窟。据说,那会的王家阴店经营很困难,几乎到了要倒闭的边缘。刘太叔曾经当过土夫子,也就是盗墓贼,所以在无奈之下他选择重走老路。他带着爷爷一道前往敦煌莫高窟,计划着从中顺带宝贝出来。自清末以来,敦煌莫高窟就一直被土夫子相中为宝库。人人都想到里头顺点宝贝,可是现实却是即便是再厉害的土夫子进到莫高窟也没有几个能够活着出来的。十人去大概只有一人能回,而且还不是全身而退的,更别说从中顺点宝贝出来了。那是为什么呢?据活着出来的土夫子说,里面有许许多多凶狠的血尸。血尸对于我们阴店商人来说,已经是相当难对付的猎物了。更别说只会倒斗的土夫子了。
但俗话说富贵险中求,我爷爷和刘太叔还是决定冒险一搏。当时,他们进入莫高窟后,找到一本经书,刚想要顺的时候却被一具血尸袭击了。正当命悬一线之际,买买提从中跳了出来。那一刻,或许是买买提最高光的时候。他竟然吓跑了那一具血尸。
值得一提的是,买买提这个名字是我们王家人给他取的。因为,这具尸体的外型有种异域风情。所以,那会儿就给他起名为买买提了。然而,买买提似乎也十分喜欢他这个名字。每当我们称呼他为“买买提”时,他总会高兴的活蹦乱跳。
买买提走上了赛场,我便对毛小光介绍了起来:“买买提,王家阴店的尸体。”
当买买提站在黑金刚的身前,发现两者之间的体型相差甚远。高大的黑金刚对他来说,简直是一具不可逾越的大山。不过,我坚信,这一场揭幕战将会是买买提第二个高光时刻。
“出手吧,黑金刚!和对付打个招呼!”就在这时,毛小光手向前一指,指挥着黑金刚向我发起进攻。黑金刚听到主人的命令,狂吼一声,便如洪水猛兽一般向买买提扑了过来。他虽然拥有高大威猛的身体,但动作却是一点儿也不笨重,快得如同一道黑色闪电。
“买买提快躲开!”我眼疾手快,反应灵敏,当即向买买提喊道。可是,这买买提好似没有睡醒一般,他糊里糊涂的压根没听我的命令。结果,只听到“碰”的一声沉响,买买提整个尸体被黑金刚撞到了半空中去。过了好久才重重摔在地上,兀自砸出了一个深坑。一缕尘土飘了上来,买买提却沉睡在了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