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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思考与分享(11)(1 / 1)

今天咱们接着聊“女权至上”与“女性物化的过程”。

都知道,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两性关系和家庭状况就一直是人类文明形态进化演变的坐标。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农业产业的诞生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文明,从根本上改变了以采集狩猎为生的氏族社会中那种男女平等的两性关系。

当男人从事犁地种田、挖渠灌溉这样繁重的体力劳动,而女人因生理原因而放弃对土地物产的控制,专事家务的时候,女人对男人的从属依赖关系便不可避免地被确定了下来。

从此~

女人成为男人的附庸、男人的玩物、男人的奴隶。

呃~

如果只这么简单的说一嘴,是不是很无趣?

那咱们就展开了细细聊!

(一下内容部分参考《顾衡好书榜》的内容,侵权删~)

今天咱们先从一本书说起,这本书就是加拿大历史学家伊丽莎白·阿伯特的《婚姻史》。

在这本《婚姻史》之前,她还写了《情妇史》和《独身史》。

那这三本凑在一起,算是男女关系的三部曲吧。

婚姻这个话题,男人也聊,也研究。但是男性视角的研究,总体来说是什么样呢?

打个比方吧,一聊,基本上就都聊成动物世界,聊成买卖了。

多年以来,婚姻一直被男人们理解为一种财产继承的制度。说得露骨点,一个男人用钱,买来另一个男人的女儿,通过对这个女儿的排他性独占,生出自己的种,以便完成财产继承。

但是这本书的作者阿伯特作为一个女性,她看待婚姻的视角,并不局限于财产、性和孩子,还关注更多的东西。

ok~

首先,咱说一说父权制度下的婚姻。

婚姻这东西,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

咱们之前说过,在现代智人的祖爷爷祖奶奶们,冲出非洲那会,新生儿生下来,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这个“不知其父”,不仅仅是说因为群婚分不清谁是孩子的父亲,另一层意思是说,大家并不认为生孩子这事儿和男人有多大关系。

举个例子: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去美拉尼西亚群岛考察,跟那儿的土着说女人得和男人**才能生孩子,把他们笑坏了。

马林诺夫斯基就一遍一遍地解释,跟祥林嫂似的。

土着民看他实在是可怜,就退了一步,说“你们白种女人可能是有缺陷,没男人就不能生孩子。我们的女人不一样。她们在有雾气的早晨去海里洗澡,就能怀孕”。

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财产是跟着妈妈和孩子走的。

男子成年后,腰上围块布,就离开氏族去外面找女人了。

这很像现在的男人离婚后净身出户,只能带走自己的内裤。

而到了父系社会,财产是子女从父亲那里继承。

这个规则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副作用。就是一个孩子生下来,谁是妈妈这个不会弄错,但是要弄清谁是爸爸,却必须要实行专偶制。

也就是,男人必须把女人从头到脚、从出生到死亡,整个管起来。

这样的一个制度,给女性带来了无尽的屈辱和苦难,把男人自己也折腾得够呛。

因为,在把女人视为一种必须进行排他性独占的资源之后,婚姻不仅仅意味着男人对女人的统治,同时也意味着一部分男人对另一部分男人的统治。

压迫、奴役和战争,也就随之而来了。

父权制的产生是文明进程中必然的一环吗?

大多数人同意这个观点。

但是也有人,尤其是女权主义学者,他们举的例子是克里特岛。

说这个“母系”文明比同时期的希腊大陆上的迈锡尼父系文明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之所以没留下来,是因为被男人破坏了。

这就好比当年翠花在村头开了个小卖店,生意挺好的。

结果二柱子来把小卖部霸占,改饭店了。

现在,二柱子的饭店生意兴隆是不假。但是你说如果让翠花继续开小卖店的话她肯定挣不到这么多钱,这个说法也是难以服人。

所以,美国着名人类学家理安·艾斯勒就把父权制称为人类文明进程中“骨碌碌滚到路边的一次意外”。

那么,生孩子需要男人女人共同成长一番,这个事儿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现在主流的说法是,大概公元前8000年左右,父亲的角色最先被游牧民族发现。

游牧嘛,地广人稀的,很少的人,领着很多的羊到处跑,一跑就是大半年。

这就产生了男女单独相处的机会。

于是男人们知道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没有男人,女人生不了孩子;第二件事是,只有我一个男人守在身边的话,那这个女人生下来的孩子100%是我的种。

所以说“父亲”这个概念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发现的。

父亲的身份被发现之后,对于一个男人来说~

要想得到属于自己的孩子,第一步就是得买个媳妇,就像你想吃鸡蛋得先买只母鸡一样。那买不起媳妇,怎么办呢?

买不起,那就还是老办法,只能偷和抢了呗。

偷就是不给彩礼,直接把人家女儿拐跑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奔。

为了解决偷的问题,阿伯特的书里举了这么个例子,说法国官府1557年颁布法律,规定男性必须年满30,女性年满25,才能结婚。

今天咱们觉得男的30岁女的25结婚没啥,但那时候人的寿命短,超过3/4的人,活到30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

这么折算下来,那时候的30岁相当于现在的55岁。

那这个结婚年龄的标准显然制订得太高了。

没到岁数就想结婚怎么办呢?

那就必须家长同意。

如果未经家长同意,两个人偷偷结婚的话,这属于重罪,家长可以剥夺继承权。

法庭甚至可以判到死刑。法国**其实是用这个办法,解决私奔,也就是偷的问题。

除了偷,另一个办法就是抢。

抢曾经很主流,是获得女人的主要方式之一。

今天还有很多风俗遗迹能够证明这一点。

比如汉字结婚的“婚”,就是女字边加个黄昏的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动手;为了不让新娘子认识回家的路,就要把她脸蒙上,这就是盖头和面纱的由来;抢来的女人直接扛回家,这个不妥当。万一新娘子跑回去,领着小舅子打上门来呢?

所以得先找个地方把新娘子藏起来,生米煮成熟饭再领回家。这就是度蜜月。

另外,100多斤个大活人,扛起来就跑,还没跑出姑娘家菜地呢就得让小舅子们追上,这么着就得找帮手。

那兄弟们帮你抢了个媳妇回来,凭啥就归你,我们都没份儿呢?

所以,古罗马那会儿,新郎的兄弟朋友,在婚礼上还真是要轮流和新娘子都一起成长一晚,然后,这媳妇才真的归你了。

(这个画面啊~自己想象吧~咦~)

那你把我媳妇睡了,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咋做朋友呢?

所以古代巴比伦人想出个折衷的办法,就是把新媳妇送到神庙去,让她跟过路的外乡人先那啥几回合,然后捐钱给神庙。

这么着,这个外乡人就算咱兄弟们的代表了。

所以说啊~

以前的伴郎还是挺不一样的,不像现在,胸口别一朵塑料花,光替新郎官喝酒了。

?乛?乛?

嘿嘿!

前面说的这些,是男人聊婚姻史的基本内容,也是传统的男性视角的研究主要关注的内容。

那就是动物世界+倒卖人口。男人对婚姻制度的解读是直奔主题的。

这个主题,就是确保男性得到靠得住的血缘后代。

接下来咱们说说女性视角中的婚姻。

阿伯特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她对婚姻史的视角就不太一样。

在书中,她说的两个细节,让我一下子就意识到,婚姻里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作为一个男人,我以前从来没想到过。

她说的第一个细节,是1851年《纽约论坛报》上有篇文章,计算出美国当时一个四口之家,每周用在食品上的预算是4.26美元。

那么,如果一个贤惠的妻子去批发市场买菜,然后把批发来的食物进行腌制和干燥的话,全家人食物上的开销就能节省下10

阿伯特说的第二个细节是,1886年,北卡罗莱纳的主妇们,其他家务活都不说了,仅仅是从公用水龙头往家提水这一件事儿,一年累计一下,每个家庭主妇需要步行148英里,提水36吨。

咱换算一下,就是每天,需要提着满满一桶咱们现在饮水机上用的那种桶装水,走3.5公里。

所以,同样是谈论婚姻,女性的角度就不太一样。

对男人来说,婚姻就是财产、性和孩子…

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婚姻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每天一睁眼就没法歇上一口气的家务活。

生炉子做早饭、揉面团做面包、给孩子穿衣服洗脸、叠被子、打水、洗衣服、扫地、收拾家、倒全家人的便盆、缝缝补补…

还要赶在丈夫到家之前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万一这一天丈夫在工厂里过得不开心,被工头骂了,臭个脸子回到家,她还要忍耐,要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像哄孩子一样把男人哄高兴了。

如果她也耍脾气,那孩子就要挨揍,弄不好她自己也会挨揍。

呵呵~

所以呢,看阿伯特这个女作家聊婚姻,就像听她唠家常。

汤汤水水的,充满了日常生活的生动细节。

除了法律、习俗、宗教和财产,阿伯特还用了大量篇幅谈到了男女不平等、家务活、避孕等等其他方面。

呃~

由于篇幅关系,咱一天说不完,那就明天继续!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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