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租界十二号和二十一号路交界的转角处,坐落着一家洋行。洋行的楼上是家饭店,外表乍一瞧并不引人注目,实则内里却大有乾坤。说到这家饭店,还是二十年代末的时候名气最大。当时的经理可是鼎鼎有名的赵道生,赵四小姐的哥哥。想当年,赵四约会张学良,孟小冬行拜师礼,梅兰芳杨小楼赈灾义演,袁克文宴请宾客,各大知名报馆举办沙龙……全都得往这处挤。偌大的销金窟里不知藏了多少前清王公、军阀政要,就连《北洋画报》也曾做过大肆宣传。抗战开始后,换了个老板接手,虽然生意也不算差,但相比之下还是萧条了许多。
饭店的屋顶建着个花园,平日是封闭着的,只有当客人包场举办舞会时才对外开放。水门汀铺成的地板反着透亮的光泽,入口左手边就立着面巨大的凯旋门式穿衣镜,在流苏灯的照耀下折射出五光十色的色彩,让人宛若置身于幻境之中。音乐亭内,西装革履的男士挽着珠光宝气的女士在大理石台子上优雅旋转,轻步曼舞;一会儿换了歌曲,他们又欢快地换了舞步,跟着节奏扭来扭去,甚至半推半就拥抱在了一起,欢笑声充斥了整个舞场。
一旁的自助餐桌上虽然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种食物,倒是显得冷冷清清,没几个人过来取。有宾客倚在桌子旁,看着不远处一位男人正拿着酒杯,弯腰对一个头盘成连环髻,身着宝蓝底白玉兰花旗袍,外罩水貂大衣的年轻女子说着话,便开口问道:“那位就是居世庸的千金,居大小姐?”
“是啊。”他旁边的人嘴里塞满了火鸡和鸭胸肉,这一开口差点没噎到自己。好不容易得了空,很是唾弃地补充了一句:“资本家的妞就是花里胡哨,一件大衣就顶老子大半辈子花销。”
这话落到文质彬彬的服务生耳里,不禁抬头打量了面前人几眼,心底感慨道,造化弄人啊,下九流打扮打扮也能登得上台面了。
隔着他们几米远,一位身穿黑色双排扣直筒风衣的男人,此时正细细品尝着高脚杯里的香槟。随着他们的话语不经意望过去,他眯起眼睛,总觉得那个背影分外眼熟。
两位宾客目送着搭话的人直起腰,满脸尴尬地往回走,看样子是碰了一鼻子灰。
“大小姐不好糊弄啊。”其中一位小声嘀咕道。
另外一个也眯起了双眼,八字形的眉毛拧在了一块,望上去有些滑稽。“口味养叼了,估计这种货色根本入不了眼。”
两人正聊得火热朝天,压根没注意到旁边沉头思索的人。服务员正无所事事地环顾四周,突然感觉到盘子里的香槟又被抽走一杯,只见对方用手指夹着杯子,笔直朝自己对面的沙发走了过去。
刚被拒绝的男人正垂头丧气地盯着地面,新的挑战者堪堪与自己擦肩而过。
“小姐,我能邀请你跳支舞吗?”他俯身问道,语气很是诚恳。
坐在皮沙发上的居明玉刚斥走一位搭讪者,正闭目养神着,听到这声音顿时打了个激灵,昨夜的种种浮上心头。她睁眼,正好对上一张白净书生脸。来者衣着妥当,头发服帖,墨色的瞳孔在灯光的映照下流溢着光彩,嘴角微微向上翘起,从打扮上看跟一般的富室子相差无几。但是,只有她清楚那副雅痞的外表下藏着怎样阴冷的心。
对方看样子没认出她来,于是她也决定不打草惊蛇,而是嗤笑一声,拔高了音调,装作不屑道:“这里想跟我跳舞的人多着呢,你觉得自己凭什么胜过他们?”
男人缓声低吟:“因为我看出来了,你很难过,不想跟他们跳。”
“哦?”她便饶有趣味地问:“怎么看出来的?”
“我娘告诉过我,一个人真正伤心时是不会显露在脸上的。她会找一个安静偏僻的角落坐着,独自发呆,或者默默注视着人群。”
“你娘还挺有见地,那她有没告诉过你这招对但凡有点脑子的女人都没用?“
“她老人家还来不及说,就驾鹤瑶池了。”
“是吗?”她缄默,良久才开口:“无意冒犯。我母亲前些日子也去了。”
“生老病死乃人间常事,还请小姐节哀。”
“让你白忙活儿一场,我未婚夫到了。”她举杯向他致意,“不送。”
男人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爽朗清举的翩翩公子哥从木梯拾阶而上,面上扬着和煦而儒雅的笑意。
“怀袖。”居明玉迎上去,步履轻盈,仪态大方,帮他正了正领带。
“怎么不等我一起来?”弱冠已至、三十未立的沈纵正值挥斥方遒的大好年华,接手没几年父亲的皮鞋厂和磨坊面粉加工厂,打理得蒸蒸日上,股票交易所也是一片大好形势。他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意气风发,一登场就吸引了大半个舞场的视线,剩下半场则属于自己面前的女人。
“等不及了,就自己先过来了。”她对他嫣然一笑,明眸皓齿。
她喜欢他,但没到爱的地步。她相信他也一样,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认为彼此都是一个合适的婚姻对象,除此之外找不到更好的了。仅仅如是而已。
忘了谁说过,若想做一朵枝蔓清晰的花,就不要轻易伸出无谓的枝桠。
一首歌终了,新的一首紧跟着又响起,留声机指针在密纹唱片的铝膜上缓缓行走,清越悠扬的天籁之音应运而生。趁着大家都忙着变换舞步的时候,沈纵感觉到居明玉悄悄扯了扯自己的袖子,顺势一个动作将她拉入舞池,轻搂细腰,凑近了问:“怎么了?”
居明玉不动声色道:“我后面那个男人,想办法把他抓起来。”
沈纵这才注意到她身后不远处立着的人,打扮得中规中矩,细看却隐隐透着些痞气,八成是不小心得罪了她,当下便低声应允道:“行。不过这里太引人注目,等会儿散场我派两个人跟着他,找机会动手。”
居明玉欣然同意,手搭上他的肩,向舞池中央走去,目不斜视。
“小娘们儿眼光够高啊,连这种调调都瞧不上。”目睹了全程的好事者咂咂嘴,虽说亲眼见了方才上楼的男人后也不是不能理解她的挑剔,还是忍不住想要帮黑风衣大哥喊声冤。
“可不是嘛。”另外一位也跟着附和道。
“大老爷们儿,废话怎么那么多。”不曾想这话却被当事人听到了,对方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看上去丝毫没因为碰壁而气馁。
先头调侃他的人咧嘴一笑,一只手伸了过去:“幸会,幸会。小弟花名猴子,今天长了见识,自愧不如,改日还望找大哥好好讨教一番。”
那人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没有回握,反倒握拳与他轻轻相碰。“猴子?这名字有点儿意思。”
“可不嘛——”猴子趁热打铁,指指身边的大块头:“这位是我朋友,花名河马。”
“你好你好,怎么称呼?”河马也热情地点头哈腰道。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在下狗烂儿。”
“请让小弟尊称一声狗哥!”
噗嗤。这话清晰落入舞池内离他们距离并不算太远的居明玉耳中,一时没控制好情绪,情不自禁笑了出声:自我定位还挺准确,你就是这么个德行。
“怎么了?”搂着她腰的沈纵一脸迷惑,还以为自己的舞步跳错了。
她掩了笑意,别过头去:“……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