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耽搁了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决定要去看望连城,毕竟当初就决定要去韩国那,可是路上突然出现这么多事儿,都给耽搁了,如今事情已经了结,那么势必要遵从最初的心意。
逍遥也颇为想念这位故友,无论自己在外边玩儿多长时间,该回去见人的时候还去偶尔回去一次,被念叨烦了再走,过去都是这般。
“也不知道人怎么样,估计这么长时间过去应该也释怀了。”他琢磨了一下,也忍不住感叹一句,自己的这位朋友真是死脑瓜骨,认准了就是一门。
两人骑着马慢悠悠的往前行,要离摸着马的鬃毛,随口说道:“连城还有什么不开心的,秦王让魏烟认祖归宗,这是人尽皆知的。”
“这种手段终究不是正统,连城做不出来这样的事儿,就宇文毓敢用自己的性命以此来交换。”逍遥对于对方的做法终究是不齿的。
要离倒是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那以你看来,宇文毓是忠臣吗?”
逍遥虽然看什么都一片寻常,但是提起这个人却是微微有些不屑,摇了摇头:“倘若天底下的忠臣良将都是他这般,那仁义礼信岂不是喂到了狗肚子里?”
她问出口以后就后悔了,因为知道逍遥对宇文毓有些敌意,必然说不出什么好话,而且逍遥也会不高兴。索性就这个话题打住,也不再继续问,岔开话题,提起了其他:“其实我倒是挺意外的,毕竟秦国出现变故,楚国却一直很安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本来是想缓解两个人之间尴尬的气氛,可没想到这个问题出来以后,逍遥更加的沉默了,而且脸上有些不好意思,无他,只是因为是他将扶苏带进楚宫当中,这才导致扶苏有机会对楚王下毒。
不过既然是两个人走了以后才发作出来的,那么应该说慢性毒药,一般慢性毒药药性不是很强,所以楚王该没有事!然而想起这件事情,逍遥还是微微有些内疚,甚至于尴尬,所以干脆就不去想了。
如今被提起了,好一阵子沉默,他才轻轻地叹了口气:“楚王遇见我真是倒霉。”
其实这个想法要离也有,只不过对方是楚依依而已,好在将楚依依的病治好了,也算是稍稍减轻自己心中的愧疚!至于对方是不是照旧恨自己,那是她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别想那么多了,你总喜欢跟我说这句话,如今我和你说一说。”
要离难得的笑了笑,那双漆黑的眸子微微一弯,跟月牙似的,红润的嘴唇翘了起来,露出了大大的笑容,也能看见它洁白整洁的牙齿。她在阳光下骑着马,风儿从发髻旁抚过,碎发在不断飘扬,那美丽的身形宛若一道彩虹划过,别人一见倾心。
那样策马奔腾的人,充满了自由的味道,让逍遥极为的喜欢,他并不擅长骑马,主要也是不喜欢骑马磨腿,但此刻却是加快了速度,同样策马奔腾。
在这城外的路上一路狂奔,两个人一路狂奔而去。
因为并不着急的缘故,这一路上也是走走停停,原本属于魏国的土地四分五裂,大部分保留在秦国,之前秦王又亲自领兵攻打过,打下了一部分的土地,而另一部分实在是太过于的远,索性就放弃了,那些土地还保留在魏国贵族的手中。
因为战乱刚过去没多久的缘故,每个人脸上都有疲惫之色,而且行走也极为不方便,城池查得非常严,生怕有细作混进来。
像要离这样的习武之人,自然是更加被人担忧,手上的茧子可做不了假,被盘问了好长时间,好在是个女孩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特权,也被放了过去。
两人进了边城,城内驻扎着很多士兵,这地方已经超出了秦国的势力,是魏国旧部聚集的地方,也许是因为秦国的压迫感就在头顶,这个地方显得格外焦虑。
在街道上也有人大声宣传,有关于他们保存魏国火苗是多么的重要,顺便还趁机说了一把宇文毓,说成是下流无耻之徒,即便是投靠了秦国最后也不得好死。
在街道上大家人人都这么认为,附和的不在少数。
要离只当做没听见,也不当回事儿。
逍遥倒是挺感兴趣的,站在那听了一会儿,拉着人走的时候轻声说:“要是宇文毓知道他费尽心思让魏烟成为了秦国的继承人,结果魏国的人还如此的骂他,他泉下有知是何感想?”
“应该不会当回事儿吧。”
要离想起来那个看似好相处,实际上很孤傲的宇文毓,如果是那人这样的话,只会不屑一顾似笑非笑,心底骂蠢货,面上连谈都不谈一句。
那些蠢货不配被他说起。
想到这里,她非常确信的说:“宇文毓不会当回事儿。”
逍遥倒也没有幼稚到去跟一个死人吃醋争风,但是瞧着要离那信誓旦旦的样子,心里还是稍微有点波动,单手将人搂住,小声说:“那你说我会当回事儿吗?”
要离认真的想了想:“不会的,你不会像宇文毓那样,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危险的地方,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就是那个君子。”
逍遥听着微微一笑,倒也了解自己。
两个人手牵着手在街道上闲逛,虽说世道不太安稳,但是该做生意的还是做生意,买了两根发钗,顺势别再要离头上。
要离没成亲以前出门在外都做男装打扮较为方便,可是嫁了人就是已为人妇,所以时常都是女子装扮。
那发髻倒也简简单单,只是多了发钗点缀,乌黑浓密的长发似乎能滴出水来,规矩的立在头上。
近些年流行起了女子能用来打猎骑马穿的骑装,穿上去英姿飒爽,寻常时刻也能穿,普通人家更喜欢,因为行动起来方便。
这副美人胚子走在大街上,难免会引来旁人的注目,逍遥又看见有卖糖葫芦的,跑去买了糖葫芦,将人独自留在街道边,也正是因此引来了一些居心叵测的人。
“这是谁家的姑娘?”
说话那人是这城池里的城主,刚刚继承自家父亲的位置,从一个纨绔公子哥变成了手握权力之人,按这里和秦国通过气,秦国那边表示不管他接下来怎么走,只要安分守起不会攻打。
城主一听说这个消息顿时松了口气,躲在这偏远的地方也算是山高皇帝远,什么都不怕。
这一放下心来,在这当起了土皇帝,整个人都很潇洒,一些外国流民不愿意归顺,秦国也会往他这聚集,倒也聚集了一些人。
整个城镇虽然有些颓废,却也是人丁兴旺,而他不求太多,只要能让自己安稳度日就行。
这巡视起来接到,四处张望,看着难得有这么漂亮的姑娘,不由得动了心思。
在成为公子之前,本来的身份是公子哥,自然没少招猫逗狗,只是有父亲给他擦屁股而已,如今连擦屁股都不用,他就是那说一不二的人。不要得凑就上前去,“你这么漂亮的姑娘,我从前怎么没见着呢?”
要离扫了他一眼,身形偏胖,脸上横肉,眼睛有些发肿,看着就是色眯眯的样子,便有些不爱搭理,站到一边去。
“你这姑娘是哑巴?”城主又赶紧问了一句。
要离冷冷的盯了他一眼,声音有些不悦:“请唤我一声夫人。”
因为在外行走要骑马的缘故,只输了最简单的发髻,故而没有梳妇人发髻,也因此让人误会。
城主站在原地,未免有些怅然,怎么好花都被人摘去了,还是有些不甘心:“若你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夫人,介不介意再换个夫君?”
要离还没说话,不阴不阳,不冷不热的声音就在三人身后响起:“她可能不介意,但我很介意。”
城主跟一众狗腿子扭过身去,上下打量一番,只见一个眼眸和头发都微微发褐色,还透着一点卷儿的男人,生的倒是不错,高挑瘦弱,身上透着一股文质彬彬的气质。
城主看着有些不高兴,他胖,看见瘦人就不高兴:“你是谁?”
“毫无疑问,我是她的丈夫。”逍遥毫不犹豫的走到要离身边,顺势将人搂在怀里,然后呲牙一笑。
要离在他腰上轻轻的捏了一下:“谁跟你讲我不介意的?”
逍遥连忙认错,二人便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起来,看上去极为刺眼。
至少叫城主的脸上有些不大好看,那粗粗的眉毛耸了耸,酝酿良久,说:“不好意思,我不知这夫人有主,看二位也是青年才俊,肯定是大有作为,不如去我的城主府做做?”
逍遥自然是毫不犹豫的拒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靠近危险的人。
城主皮笑肉不笑:“既然两位已经回绝了,那很可惜,我就先走了,祝二位恩爱有加。”只是在转头的时候,脸上出现了很阴郁的神色,极为不满,而且眼中藏有深意。